8 加压提升雨水系统设计 8.1 一般规定 8.1.1 地下室车库出入口坡道、与建筑相通的室外下沉式广场、局部下沉式庭院、露天窗井等场所应设置雨水加压提升排放系统。当排水口及汇水面高于室外雨水检查井盖标高时,可直接重力排入雨水检查井。 8.1.2 加压提升雨水系统应由雨水汇集设施、集水池、加压装置和排出管道构成。 8.1.3 连接建筑出入口的下沉地面、下沉广场、下沉庭院及地下车库出入口等,应采取防止设计汇水面以外的雨水进入的措施。 8.1.4 漫坡式下凹的广场或坡道,应设置地面雨水分水线。 8.1.5 连接建筑出入口的下沉地面、下沉广场、下沉庭院等地面应比室内地面低150mm~300mm以上。 8.1.6 室外下沉地面不宜承接屋面雨水排水。